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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 世貿三館還算「臨時」建物?


















世貿三館自2002年起,以停車場申請為臨時建物使用,市議員戴錫欽質疑,使用已經將近10年還能算「臨時」嗎?而且原本規畫為2層的鋼構停車場變成1層停車場及1層展場,結構及消防安全是否合乎標準,也令人擔憂。


戴錫欽指出,世貿三館是信義計畫區內唯一憑「臨時建物」規避都審的建物,只以市府專簽就可將期限訂為「至另有使用計畫拆除之日」;他說,當初停管處為解決信義計畫區停車問題,在A21蓋停車場,然後因配合外貿協會舉辦電腦展需求,又規畫1樓空間兼做展場,後來又因為換地變成永久展場,讓原做為停車場使用的場地變展場。


戴錫欽抨擊,北市府用興建停車場名義,引用建築法臨時建築物,排除建築法令限制,又將停車場變成展場,非但沒有提升停車位供給,反而使停車需求越變越高。


戴錫欽認為,世貿三館的用途關乎「公安管理」,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如為公共集會用途的A類建物,主要構造的柱、樑、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均應具備1小時防火時效,每1500平方米應以1小時防火區畫區隔。但停管處認為展場無須受上述規則所限,而建管處卻認為館內如有分隔困難,須加強防火設備,並檢送防災計畫報告供消防局審查。但消防局則指這是防火避難安全設計事項,跟防火設備無關。


建管處處長王榮進對此回應,由於法令對臨時建物的使用期限並沒有明確限制,因此只要主管的停管處認為有繼續使用的需要,在結構、消防安全無虞的原則下,世貿三館仍可以持續存在。



【2011/06/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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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出訪港星 挨批「犒賞記者」


兩團砸850萬元 民眾批:亂花錢對不起納稅人

2011年 03月17日

【蔡亞樺、施春美╱台北報導】昨出刊的《壹週刊》踢爆,台北市長郝龍斌上月底率隊參訪香港、新加坡,五天花費四百五十萬元,平均每人七萬三千元,郝本月初又率官員出訪美國及中美洲,兩團砸八百五十萬元公帑,團費高於市場行情。郝市府昨回應,首都市長出訪不能與一般旅行團相提並論。民眾批,市府亂花錢對不起納稅人。

議會未審查預算


《壹週刊》報導,郝龍斌挪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獎勵金,上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前往香港、新加坡考察,共花四百五十萬元,其中近三百萬元用來招待四十名記者,且指郝還跟美女記者合照,該預算未經議會,挨批「犒賞記者」。
據北市議員調閱都發局與祕書處考察計劃,港星團十八名官員及三名公費市議員,平均一人花費七萬三千元;郝與十名官員及三名議員,到美與中南美洲參訪十三天,花費四百萬元,每人二十八萬五千七百元,兩團共花費八百五十萬元。


「出訪費不違法」


北市發言人張其強說,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只規定不得作為人事費支出,作為出訪費用不違法;美洲團是合法公務預算。
民眾吳宗緯批郝「花自己錢看看」。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銘祥批評,獎勵金不得做人事費支出,是怕進官員口袋,不代表市府可隨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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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價格百百種 超商年賺市府上億元



2007/11/19 17:15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 許淑華 黃向羣聯合新聞稿


2007.11.16


手續費價格百百種 超商年賺市府上億元


        市府透過超商繳費的服務越來越多,可以繳停車費、地價稅、汽車燃料費、罰單、水費甚至是買專用垃圾袋,但是市府所透過超商提供的這些服務,都要付出所謂的手續費給超商,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這些透過超商代收所衍生的各項手續費有的由市府支付、有的民眾支付,手續費金額從2.5元、3.5元、7元到15元不等,讓人眼花撩亂。三位質疑,市府各局處各自為政,自行跟超商議價手續費,不但導致手續費價格紊亂,收取方式也有不同,市府顯然此一手續費毫不重視,不但使市庫失血,也讓市民荷包多支出!假如市府能夠整合各局處統一議價,一年下來可能替市庫及市民省下約4950萬元!


        三位議員指出,根據清查,目前台北市總共有6個單位10項服務可以由超商系統提供。分別是:自來水處的水費、監理處的汽車燃料費、行車執照、駕照、裁決所的罰單、停管處的路邊停車單、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稅捐處的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


        三位議員進一步說明,從附表可知,市民在超商繳水費,超商每代收一件手續費,就可以向市府收取2.5元的手續費,以95年全年來看,總共約348萬件水費單由超商代收,市府為此一共支付了約870萬元的手續費。而若是統計停車管理處的路邊停車收費單,95年度約2303萬件路邊停車單於超商繳費,而每件手續費是3.8元,市府一年就需要支付超商高達約8750萬的手續費。


    三位議員質疑,為何同是在超商繳費,在超商繳交水費是2.5元的手續費,繳停車費的手續費是(963月以前為3.8元,之後降為3.5元)3.5元?一來一往就差了1元,如果以停車收費單來計算,一年市府至少可以省下2303萬元!


        此外,三位議員也對為何在超商繳交有的項目手續費是由民眾自行支付,如監理處的汽車燃料費的手續費一件7元(超商收取其中4元),行車執照及駕照透過超商換發要收取15元手續費(超商收取其中10元),甚至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竟然是採取以出貨價格5.6%為手續費的金額!(附表二)


        此外,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竟然是以出貨金額的5.6%作為手續費的依據!三位議員批評,專用垃圾袋的價格並非真的是垃圾袋的實際價格,而是藉專用垃圾袋來收取垃圾處理的規費,內容與停車費、水費的收取精神並無二致,但是若這項規費的手續費以售價的比例來收取而非購買的包次計價,不無替販售業者牟利的嫌疑,甚為不妥!以95年度為例,市民總共購買2,888,693包垃圾袋,一共支付手續費2877萬元,若是以購買包數計價,應該只要付出722萬元,換言之,市府多失血了2155萬元!!


        三位議員表示,為何有些手續費是由市府自行編列預算支出,有些手續費是由民眾自付,而且普遍來說,民眾自付的手續費接遠遠高於市府支付的手續費!顯然市府對於民眾的荷包並不關心,任由超商定價牟利!


        經統計,95年度超商利用為市府代收款項就從中獲利高達12348萬,三位議員要求,如果市府能整合各局處議價,必定能降低手續費的金額,若是以水費的2.5手續費為標準計算,一年下來,節省的金額可能高達約4950萬元,如此一來不但能為市庫減少支出,也能為節省市民荷包支出,市府應該儘速研議!



(附表一)透過超商代收服務件數及手續費





















































































































單位



繳納項目



手續費價格



收取狀況



95全年



96上半年



件數



手續費總額



件數



手續費總額



自來水處



水費單



2.5/



內含



3,478,969



8,697,423



1,767,111



4,417,778



監理處



汽車燃料費



7/件(超商4元中華電信3元)



外加



98,364



393,456



1,022



4,088



行車執照



15/件(超商10元中華電信5元)



外加



未開辦



未開辦



5,625



56,250



駕照



15/件(超商10元中華電信5元)



外加



未開辦



未開辦



3,119



31,190



裁決所



罰單(批次)



8



外加



489,636



3,917,088



235,432



1,883,456



罰單(即時)



15



外加



60,895



913,425



36,801



552,015



停管處



停車單



3.8963月以前)/3.5



內含



23,026,157



87,499,397



10,819,581



26,214,797



環保局



垃圾袋



5.6%/出貨金額



內含



2,129,689  



20,213,900



1,077,999



10,011,049



稅捐處



牌照稅



6/



外加



88,402



530,412



101,790



610,740



房屋稅



6/



外加



107,167



643,002



123,386



740,316



地價稅



6/



外加



112,566



675,396



0



0



合計



 



123,483,499



 



44,521,679




 



(附表二)專用垃

圾袋收取手續費狀況












































容量



每包數量



單價/



手續費



5公升



20



45



2.5



14公升



20



126



7.1



25公升



20



225



12.6



33公升



20



297



16.6



76公升



10



342



19.2



120公升



5



270



15.1



120公升



10



540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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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花大錢重做路邊停車告示牌



2009/05/14 18:04


停管處花大錢重做路邊停車告示牌


    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處自去年起陸續更新路邊卸貨停車區專用標誌共712面,每面製作費用竟然高達5182元,光是更新這些告示牌,去年就花了3689000元,今年更編列了360萬更新路邊一般停車格專用標誌,相當於花了2530個小朋友的整學期營養午餐費用,重點是,更新前後民眾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同,如果只是為了將原本0800免付費電話改成1999市民熱線,一個貼紙就可以解決的東西,停管處竟花了700多萬重作,這樣浪費市民血汗錢的居心何在?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於今日(5/14)交通部門質詢中指出,台北市政府停管處這兩年總共編列728萬多元重做路邊卸貨停車區與路邊一般停車區告示牌,這批更換的停車告示牌根本就沒有更新的必要,更新前後的內容並無異,頂多就是牌面的底色改了,裡面的文字標示都差不多,三位議員質疑,停管處把錢花在這裡到底有什麼意義?


    三位議員指出,停管處辯稱,路邊計時計次收費標誌歷經多次調整修正,致產生多種版本之情形,為統一版本使民眾知所依循暨整併市容觀瞻,並且列入「98年度重要專案施政計畫」之一,但此舉完全是無意義又浪費錢的行為,民眾根本感覺不出前後告示有何不同,甚至新的告示牌更容易混淆民眾,搞不清楚到底上面標示的是收費時間還是不收費時間?


    綜上,三位議員要求,停管處應全面暫停98年度更新路邊計時計次收費標誌,避免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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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藉口花博,巧立名目,圖利廠商!? 新生高工程挪用停車場基金,郝龍斌決行!
繼台北市議員李文英(14日)踢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後續又以「台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 ­基金」補辦預算追加近五千萬工程款進行「橋下停車場美化」,李文英與張茂楠今天出示台 ­北市政府於99年1月19日上呈郝龍斌市長的內簽,文中明載「為配合本府推動國際花博 ­展覽政策」並清清楚楚蓋著郝龍斌市長的簽章,顯見有關新生高工程與花博難以脫鉤,最重 ­要的是一切都是「奉好龍斌市長指示」。 李文英、張茂楠指出,新生高價改善暨中山二橋工程於97年提高預算到19億5千萬,天 ­價工程款卻仍嫌不夠,除了不斷變更設計追加預算,一直到今年二月又假借花博名義,從停 ­管處的基金中掏出4千7百多萬要進行「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橋下停車場空間美化費用」。 ­他們痛批市府巧立名目圖利特定廠商,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李文英、張茂楠說,所謂「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橋下停車場空間美化費用」的計畫內容中提 ­及的「欄杆TYP-B」、「欄杆TYP-C」、「欄杆TYP-D」以及「瀝青混泥土面 ­層刨除」都已經列在97年度市府與工信工程簽訂的合約附表中,同樣的工程項目竟然重複 ­編列預算,理由還是為了配合花博,因此可以「於99年度先行支應,並於100年度補辦 ­預算」。 李文英、張茂楠抨擊,橋下美化和高架橋景觀改善有什麼不同?市府為什麼不一次規劃設計 ­好?是市府能力太差還是在玩文字遊戲?到底是為了花博還是為了郝龍斌的政商關係?新生 ­高的預算編列原本疑雲重重,公文顯示郝龍斌硬要拖花博下水,玷污花博罪大惡極。 李文英、張茂楠認為,之前郝龍斌自己也曾經說過新生高是「花博大道」,如今又有公文宣 ­稱新生高架橋工程是為了花博,上頭又有郝龍斌蓋章,市長已經無法撇清新生高工程的責任 ­,自己蓋過的章難道還能抵賴?他們呼籲檢調除了應該追查此項新線索之外,也應儘速調查 ­花博,約談郝龍斌市長。



新生高架橋下停車場空間美化預算編列說明(共305字)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布日期:2010-10-15
發稿日期:99年10月15日
發稿單位:機電科
聯 絡 人:李再白
聯絡電話:2759-0666轉6521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表示:市府預算編列及核銷為不同之行政程序,不會有重複核銷問題;另橋下美化工程經費4,770萬8,786元之改善項目為欄杆更新、瀝青混凝土鋪面銑刨加鋪、鋼筋混凝土緣石鋪設、辦公室及票亭整修、標線繪設,均為停車場維護的必要項目,且預算的編列亦符合停管基金支用要點規定。
本處昨﹙14﹚日得知新工處經細算後,該處工務預算尚足以支付新生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之整修費用,且將退還本處已撥付之工程款項,本處將刪除該筆補辦之預算。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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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使用率未達5成 都是賠錢貨


【中國時報/2007.09.04/陳函謙】 北市26處停車場營運狀況不理想,停管處表示,部分停車場規模小、人事成本高,要賺錢本就不易;也有停車場雖然供不應求,但在鄰里壓力下,月票都採低價策略,造成虧損。此外,不少民眾不願負擔停車費,在巷弄內或路邊黃線停車,使部分停車場使用率難以提升。


停管處表示,機械停車場設備維護不易、又需要較多人力,即使使用率高也不敷支出,幾乎全數虧損。


另不少社區內停車場,儘管月票、夜票供不應求,但價格便宜,停車場很難賺到錢。如八德、社園、承德、文昌國小和辛亥國小等。


據統計,九十五年度北市70處路外停車場營收共15億元,淨利約4 億3000萬元,賺錢的停車場都在商業區,如峨眉停車場一年盈餘700 0多萬元,府前停車場5300多萬元,洛陽停車場也有3600多萬元。停管處表示,使用率在5成以下,都會降低費率、調降月票價格,如府前、峨眉等停車場,下班時間一片冷清,夜間月票促銷價僅500元。


官員表示,停車場被視為公共建設,里長施壓要求興建,民間投資意願不高,政府負擔益發沈重;大眾運輸普及,民眾購買汽機車時就應將停車成本考慮進去,一味要求政府蓋停車場滿足社區需求,又要壓低停車費,里民折扣、月票優惠等七折八扣下來,費率結構遭扭曲,私人需求由全民買單,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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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停車場虧損2億 遭糾正
































使用率低於五成的停車場

停車場名稱

停車費率

原因
市民大道中山段(公園路、金山北路間)

20元/小時
全天月票3600元
夜間月票1200元
日間月票2400元


進出步行距離遠,車位達1000個格位,使用率偏低。
濱江國中地下停車場

20元/小時
全天月票2500元
夜間月票1000元
日間月票1500元


新開場一年,周邊住宅仍不多,且多自備車位。
府前、信義廣場、松壽地下停車場

日間:20元/小時
夜間:10元/小時
全天月票4800元
夜間月票500元


位於商業區,夜間停車率偏低。
峨嵋立體停車場

平日:40元/小時
假日:50元/小時
全天月票4800元
夜間月票500元


位於商業區,夜間停車率偏低。

資料來源:北市停車管理處

【中國時報/2007.09.04/劉添財】北市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度市府非營業基金發現,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管理的26處路外停車場連續2年累計虧損達2億8593萬餘元,其中文昌國小等9處停車場每年發生虧損數逾500萬元,加上近五成路邊停車格尚未納入收費管費等,遭到審計處糾正。


至於市立聯合醫院經營績效部分,審計部調查發現,九十五年門診人次持續減少;全民健保核減率較同儕醫院偏高,要求聯醫深入檢討改進。


北市府現有21個非營業基金,經過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總決算時發現諸多缺失,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部分,著墨最多。審計處指出,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勞務收入預算編列欠覈實、公有路邊(外)停車場經營管理未盡妥適,該基金連續5年勞務收入均較預算減少逾5億元,且差異數達10%以上,預算編列顯欠覈實。管理員收費作業 欠缺管理


審計處在審核報告上也指出,停車管理處辦理PDA設備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建置路邊悠遊卡計時器及路邊勞務委託開單等業務,現仍有近五成路邊停車格尚未納入收費管理;迄未依原訂計畫推動路邊委託民間開單業務;管理員收費開單作業欠缺妥適管理措施;路邊悠遊卡計時器使用率偏低,均有待檢討改進。


另外,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度決算也發現,北市市場開發基金短列巨額應負擔之土地租金費用,未能忠實反映營運成本及績效;北市獎勵民間投資基金業務計畫執行績效欠佳;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補助私立學校辦理各項採購案之採購作業,未依規定辦理;捷運固定資產重置計畫之執行未盡完善等缺失,均有待檢討。


在4個營業基金績效部分,審計處指出,台北市動產質借處,用人成本逐年增高,影響營運績效,整個用人成本已占營業費之80%以上;自來水事業處辦理溫泉事業連年虧損,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度虧損分別為174萬、751萬、1423萬元,虧損持續擴大,問題關鍵在於溫泉使用費之計算依據仍未合理反映成本,市府應列管注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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