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被悠遊卡A錢了嗎?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5日指出,停管處從去年春節至今,一次又一次利用悠遊卡的方便性,在假日亂收民眾的停車費,停管處承認的已有逾六千名台北市民莫名奇妙被停管處A了錢。簡余晏現場質疑官員,除了她查出來的去年二二八、去年四月五日、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去年中秋節之外,另有幾日是否仍利用攸遊卡亂收停車費?受害民眾是否已近上萬人?簡余晏要求停管處與智慧卡公司全面徹查這幾個日期,並承諾立刻寫程式主動退費,將退款加值回到民眾的攸遊卡中,不要再官僚的假借民眾沒時間來退費,繼續A錢。

簡余晏今天質疑智慧卡是「沒智慧卡」、「A錢卡」,質疑停管處「收錢積極、退費消極」,五月起巷弄停車格要收錢,六月起士林商圈機車格收錢、真是畫地為王,搶收過路費,卻枉顧市民權益,A了錢被發現不退費,一A再A。簡余晏並要求停管處、智慧卡公司懲處失職人員,全面檢討與廠商的不平等合約,加訂懲處條款,考慮解約、記過。

簡余晏指出,她給了停管處很多時間,從她要求向退費至今,停管處卻分文未退,枉顧市民權益,根本是行政怠惰。她進一步質疑,停管處五月起要多收巷弄停車費,六月起加收士林商圈機車費,智慧卡公司還要包下貓纜、動物園、學生卡、門票等功能,簡余晏質疑停管處、智慧卡公司有這個能力嗎?再繼續查下去的話,乘客坐捷運 、公車、停車、門票的錢是否早被東A西A呢?

簡余晏指出,停管處已認錯願賠的是去年2月28日有62筆1390元、4月5日546筆10810元、5月31日408筆8930元、10月6日至10日4636筆105760元,民眾誤用悠遊卡繳付停車費,讓停管處多收5379筆、停車費12萬6890元。此外,96年春節期間,誤刷筆數也有314筆,超收7900元。

簡余晏說,幾經要求,停管處至今只發佈公告要人民來辦理退費,至今只3人洽詢沒人退費。她求停管處必需主動退款,將溢扣金額主動以加值方式,還財於民!至於合約廠商兩年來失誤連連,停管處卻沒有開過任何檢討會議,也沒有懲處作為,簡余晏要求停管處做出承諾,針對廠商誤扣市民辛苦血汗錢一事,立刻要求業者提出損害賠償,且考慮與廠商解約的懲罰條款,不要把人民的錢當自己的錢。

面對議員的質問,停管處坦承確有疏失,並承諾再度清查是否還有其他假日誤收之情事,同時已函下包廠商要求不得再犯;智慧卡公司也承諾,預計在一個月內完成停車場加值機的補救程式,屆時這些近六千人次遭到誤收的開車族,將可在加值的時候,透過加值機告知市民,市民即可就近在停車場辦理退費。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質詢小組  新聞稿


悠遊卡路邊停車 停車費少補多不退



路邊停車悠遊卡計時器於95年2月6日 啟用,逐步增加至96年9月已達3000具之規模,但相較室內停車場來說,路邊停車使用悠遊卡需預先設立時數,並不像室內停車場有進、出場刷卡之機制,民眾常因無法判斷所需停車時間而溢繳金額,溢繳後根本無法退款,初步概算一年市府可能溢收停車費接近上千萬!今日(11/16)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針對路邊停車等問題召開記者會爲民眾請命,要求停管處正視此問題。



      三位議員質疑台北停管處,雖然交通部在民國90年間就依消費者保護法訂定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明文規定未逾第一小時停車仍以一小時停車費計算,但超過一小時後,時間未超過卅分鐘,以半小時計算,停車場業者必須按照規定收費。若停車收費採取進場預繳措施,但車輛停放只要未超過預繳停車時間,業者都必須「無條件」退還多繳的費用。但若是依照該定型化契約之精神來檢視路邊停車收費狀況,目前使用悠遊卡預繳付費,也可能出現預繳費用遠超過停放時間,三位議員痛批停管處同樣「違法」超收的情況


       李建昌議員說明市政府為了更方便及多元之路邊停車繳費方式,開創讓民眾使用悠遊卡付費,且使用悠遊卡支付路邊停車費,可自行依預估停車時間,且可享有減價10元之優惠,付費方式亦不受傳統人工開單需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之限制。但悠遊卡的路邊停車採取預先付款方式,也就是類似以前投幣一樣,想停多就刷多久,先用按鈕決定要停放的時間(如半小時或1~3小時等),再用悠遊卡刷一下就完成扣款,就算提早將車開走也不會退錢,也導致部份溢繳民眾事情處理完畢後,寧願在那耗時間,也不願讓出停車位;相反的民眾若預繳少刷超過幾分鐘,一旦遇到收費員巡查,一開單即是一小時,即須補繳一小時停車費用,停車費少補多不退,實在相當不合理!


       黃向羣議員表示一般民眾使用悠遊卡付費,除了為了省錢外,更是為了避免日後繳費之麻煩,所以才會採用悠遊卡付費,但要去預估時間之設定是很難掌握和判斷。設多就會溢繳,設少還會接獲補單繳費,不但須到便利超商補繳,更有可能因為忘記繳交而收到罰單,這樣的系統一點都不人性化!不便民!又如何能鼓勵民眾多多使用悠游卡付停車費呢?且從台北市停管處之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有3000格停車位可使用悠遊卡刷卡付費,其1-10月的統計數據,每日每具營收大約僅77元,顯現民眾根本對這種吃錢刷卡機興趣缺缺!以成本效益來來看,每台悠遊卡機每月營收大約2000左右,若先扣除每台刷卡機租金每月950元,且停管處還須派收費員巡查,淨收入了了無幾,這根本看不出悠遊卡刷卡機的效益在那?


       許淑華議員進一步指出依照台北市假日不收費的狀況來計算,每個月大約有25天停車必須付費停車,每部機器每天保守估計只要超收十元,每個月台北市就溢收七十五萬元,一年即會溢收九百萬,這筆數字相當大!而且民眾一旦溢繳,根本很難提出證明,只能摸摸鼻子走人,並無法透過其他管道或是救濟的方式追討回溢繳之費用,這筆費用即平白的進入市庫。觀看悠遊卡刷卡機制,這些年運用在捷運或是市內停車場其實相當成熟,進場、入場之機制,不但方便計算民眾停放的時間,更精確計算停車費用,如此一來不會少收,亦不會溢繳,才是便民之舉!


       目前民生艱困,所有物品都在漲價,民眾所賺的都是血汗錢,相當辛苦!身為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更應該替民眾著想,在路邊悠遊卡計時器系統有瑕疵時,理應迅速檢討更換系統,而不是放任機器吃錢。最後,三位議員希望系統能儘速更換,帶給台北市民更多的便利,亦促進市府與民眾更多的效益!


   台北市停管處96年每月營收統計數據







































































月份



當月營收



錶具數量



每月每具營收



工作天數



1



6,169,940



3,000



79



26



2



3,848,732



3,000



80



16



3



6,343,948



3,000



78



27



4



5,168,460



3,000



78



22



5



6,303,280



3,000



78



27



6



5,246,810



3,000



76



23



7



5,752,070



3,000



74



26



8



5,701,900



3,000



73



26



9



4,677,980



3,000



74



21



10



5,563,660



3,000



74



25




 


停車計時器 年A車主千萬



2007/11/16 14:36



路邊悠遊卡停車收費計時器,使用時必須先預設時間預繳金額,但若時間判斷錯誤,造成金額溢繳卻無法退還,市議員初估市府每年溢收金額可多達千萬元,形同A錢。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都採同樣方式收費,作法並無不妥。不過停管處也將檢討將現行每小時開單一次,改為每半小時開單一次,盡可能讓車主合理負擔。



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昨天上午會勘路邊停車格悠遊卡使用情形;許淑華說,使用悠遊卡雖享有減價10元優惠,但預先停放時間及先付款,太寬鬆可能造成溢繳,若估算太保守停放逾時,被停管員巡查發現,一開單就以一小時計費,停車費少補多不退,明顯不合理。



黃向羣指出,目前市內有3000格停車位可使用悠遊卡刷卡付費,依1至10月的統計,每天每具營收大約僅77元,每台悠遊卡機每月營收大約2000元左右。



扣除每台刷卡機租金每月790元,停管處還須派收費員巡查,扣除成本淨收入寥寥無幾,看不出悠遊卡刷卡的效益,系統既不人性化也不便民,要如何能鼓勵民眾多多使用悠遊卡付費?



3位議員建議市府在悠遊卡路邊停車計時器設置退費功能,或回歸人工開單方式、縮短停車繳費單的收費級距,讓收費更加合理。



停管處科長劉建邦表示,一般停車場因有閘門管控車輛進出,可以依照停放時間計費,但路邊停車場無法認定進、出時間,只能採用預繳制,國外城市只要停放逾時,均罰單告發,北市僅寄發補繳單方式,應該相當合理。



他強調,「溢繳」部分也不會進入市庫,只是讓下一輛停放的車輛「賺到」。


引用自:http://tw.myblog.yahoo.com/jw!7KB0zQaZGxyKlAF6Ctj9ZEKmBA--/article?mid=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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