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9/03/13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台北市交通助理員制服右臂章與交通員警非常類似,左為交通警察,中間為交通大隊交通助理員,右為停管處交通助理員。(記者林恕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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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執法方便 刻意誤用警徽臂章
自由時報 2009/03/13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台北市停管處交通助理員竟穿著「台北市警察局」警徽臂章的制服,被質疑冒用警徽,台北市政府官員指出,當時為避免交通助理員開單時被罵,建立執法權威,才會使用警察局的警徽臂章,但這種走偏鋒的做法,反而引來更多批評。
熟悉交通事務的官員指出,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93年將部分交通助理員移撥停管處,停管處製作制服時,刻意保留交通助理員制服左臂上印有「台北市警察局」與警徽臂章,讓交通助理員開逕行舉發通知單時,減少遭阻攔、抗拒情況。
此外,停管處、交通警察大隊的交通助理員胸章格式卻完全不同,停管處交通助理員胸章由右至左書寫「台北市交通稽查」,交通警察大隊交通助理員胸章則是由左至右書寫「北市警局交通助理人員」,同樣是交通助理員,胸章書寫方式、職銜格式竟無標準,也引來民眾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