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職工因公死亡撫恤大小眼 , 停管處將人命秤斤論兩 草率慰問120萬 兩親兒淚崩嗆郝龍斌 踹共!! 停管處收費員李青芳於6月23日在建國北路2段執行公務中遭『省錢爆衝冒失鬼』當場撞死,當時各界紛紛表達關心哀悼之餘,台北市議員張茂楠事後仍召開記者會要求肇事者至死 ­者靈堂前磕頭道歉,並要求交通局、停管處立即對家屬進行慰問撫恤以利喪葬事宜辦理無礙。當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當場亦信誓旦旦表示將『從優撫恤』,如今『從優』之詞言猶在耳 ­,事實上根本是一切依低標從簡!因公意外喪命服務近15年的市府職工李青芳,將於7月17日由家屬辦理告別式的前夕,大兒子初福傑不捨泣訴:「台北市政府各單位職工因公死 ­亡的法規不明確、撫恤標準完全不同,讓一個認真服務近15年的媽媽,同樣賠上一條命,卻立即被無情的分出貴賤!」 張茂楠議員深入了解後發現,民眾同樣在台北市政府的單位擔任職工後,若不幸因公殉職,同樣交出一條命,真的有不同的「計價」方式,讓頓失至親的家屬無法接受的是,環保局、 ­警察局及停管處對職工因公死亡的撫恤真的是差郝大!在撫恤慰問因公死亡的員工部分:警察局發與至少37.5個月的薪資做撫恤,各項慰問金約230萬~300萬,加上喪葬補 ­助、互助濟助金等約可領有640萬元~1480萬元。環保局以40個月的薪資作為因公死亡撫恤金,加上120萬至300萬元慰問金、執行勤務死亡濟助金、喪葬補助等約有4 ­76萬元。但是李青芳服務近15年的停管處,慰問金發與最低標120萬,第一時間慰問金5萬元,雇主職災補償差額11.5萬,撫恤金是0,喪葬補助是0,連遺屬撫卹金也省 ­略不發,僅可領約136.5萬元之因公職災給付,與警察局發與的最低標仍有5倍的差距。 張茂楠指出,依照台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工作規則」增訂第56條之1之規定:「本處勞工因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遺屬撫恤金。」,李青芳長年於市有道路上面臨不可預期的路 ­況執行危險職務死亡,卻與在上班時間內因意外死亡者得到的慰問金相同,邏輯何在?郝市府非但未比照警察局或環保局等單位為該職務投保意外險,一但因公殉職,郝市府也不發與 ­遺屬撫恤金,還叫人家「自己拖去埋」(不給喪葬補助)真是太夭壽!死者李青芳兩個才自學校畢業的兒子控訴不公,並提醒郝市長,媽媽的命真的不卑賤...








收費員因公死亡慰問金低 議員斥停管處冷血


 【2011/7/8 11:58】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張茂楠今天指出,停管處收費員李青芳6月23日在執行公務中遭「省錢爆衝冒失鬼」當場撞死,當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信誓旦旦表示將「從優撫恤」,事實上根本是一切依低標從簡,慰問金竟給予最低標的120萬元(最高300萬),不如警察局、環保局甚多,痛斥停管處好冷血。

 停管處表示,停管處收費管理員屬臨時人員,環保局清潔隊員屬編制內員工,警察人員是編制內正式公務人員,因身分不同,三類人員因公死亡所適用撫、保險法令及發給標準都不同。

 張茂楠表示,撫恤慰問因公死亡的員工部分,警察局發與至少37.5個月薪資做撫恤,各項慰問金約230至300萬,加上喪葬補助、互助濟助金等約可領有640至1480萬元﹔環保局以40個月薪資作因公死亡撫恤金,加上120萬至300萬元慰問金、執行勤務死亡濟助金、喪葬補助等約有476萬元。





收費員因公亡 市府撫卹遭批大小眼

2011-07-09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李姓女收費員上月廿三日在建國北路一段開繳費單時,不慎被欲閃躲停車繳費單的BMW轎車撞死,事發迄今賠償還沒談妥,八日市議員張茂楠陪同死者的兩個兒子,抨擊市府「賠償大小眼」,母親因公死亡,領的錢竟比環保局清潔隊員低,很不公平。  死者兒子痛批,同樣因公死亡,停管處僅賠家屬一百卅六點五萬元,沒有喪葬補助費,甚至連意外險都無加保;同樣在道路上工作的環保局隊員,除四十個月薪資的撫卹金外,再加上一百廿萬元慰問金、喪葬補助等,至少可獲六百四十萬元。  張茂楠痛批,同樣在市府工作,「難道環保局的人命比停管處值錢?」同樣是台北市,但不同局處給予員工因公死亡賠償金標準,竟有如此大差別,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停管處長張哲揚解釋,市府對李姓收費員身亡十分遺憾,但她為臨時人員,非正式公務人員編制,無法比照技工、工友給予一定比例薪資的撫卹金,但包括專案簽報市長的因公慰問金在內,家屬共可領得三百四十四萬元。  至於保險部分,張哲揚解釋,並非該處不保,而是除非執行特殊勤務,如深入災區救災,否則所有任職政府人員依法均不能以公款加保民間保險。




收費員因公殉職沒撫卹 家屬批北市府大小眼


中廣新聞網 / 林麗玉 2011/07/08




台北市一名停車收費員,上個月23號執行開單勤務,被民眾非蓄意駕車爆衝身亡,家屬辦理後續職工撫卹,竟發現北市府沒有將停車管理員列危險工作,慰問金只有120萬元,更沒有撫卹金,北市議員質疑,相較於警察、清潔員的死亡撫卹,警察最多可以領到640萬到1280員,不過因公死亡的停車收費員竟只能領136萬,當初市府說從優撫卹,家屬質疑,根本就是基本的撫卹,質疑北市員工死亡慰問撫卹標準不一,根本不公平。(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停車收費員李青芳,上個月23號,在建國北路值勤時,被一名為了省20元停車費的民眾,非蓄意駕車爆衝身亡,當時停車收費員當場死亡,家屬最近辦理慰問撫卹,竟發現當初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從優撫卹,不過辦理之後,才發現母親的慰問金是最低標的120萬元、撫卹金是零、喪葬補助也是零,如果加上第一時間的慰問金5萬、加上職災補助差額11.5萬,總共只能領到136.5萬元,市議員張茂楠之質疑,相較於員警及環保局清潔人員,撫卹慰問因公死亡員工,警察局撫卹金最少發37.5個月、各項慰問金約230-300萬元、加上喪葬互助濟助金等,可以領到640-1280萬元不等,清潔人員則可以領到476萬元左右,家屬質疑,為什麼市府說從優撫卹,其實到頭來只是基本的撫卹,質疑為什麼北市府員工撫卹慰問標準不一。


甚至家屬更質疑,母親是停車管理員,在大馬路邊工作,常無法注意後方來車,停管處竟沒有將停車收費員列為危險職工,甚至沒有幫停車收費員保險。台北市停管處主秘詹政良回應,由於現有相關職災法令規定,只能幫因公殉職的收費員申請到120萬元慰問金,也希望未來法令,可以將停車收費員列危險職務,台北市人事處科長劉欽釗回應,之所以李姓收費員無法申請到較高撫卹,最主要癥結是因為屬臨時人員殉職,身分不同適用法令不同,相較於正式職工員警、清潔人員,才無法申請到較高的撫卹金額。






郝龍斌當初怎麼說...


最後消息:在議長吳碧珠協助下,李青芳家屬終於領到1975000元職災補償金,請注意這筆錢仍然不是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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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停車 8.1起 限4小時免費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7/07 04:11







記者蔡偉祺/專題報導



身障停車免費濫用嚴重!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調查,去年度使用身障停車證的民眾,竟有人平均每天停車時間超過十三小時,且像這樣長期「佔用」停車格的就有近兩百人,甚至全市有一成的路邊停車格,都被「免費停車」超過七小時以上,根本是被當成免錢的自家停車場,影響其他人的停車機會。台北市交通局已決定,從八月一日起,領有身障停車識別證的車輛,每次停車最多四小時免費,第五小時起將改全額收費。



其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僅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二%的身障停車位,未規定要提供免費停車優惠,但包括北市、新北市、桃園等地方政府,多提供領有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或身障車牌的車輛免費停車時段。像在台北市路邊停車均免收停車費優惠;路外停車場則是前四小時免費,第五小時起半價,購買月票最低還可享三.五折優惠。



不過,因為身障停車不收費,也沒開立停車單,究竟消耗多少停車資源,一直是「黑數」,停車識別證被冒用、偽造以及重複銷單的情形,也很嚴重,幾乎成為各地交通機關的頭痛問題,更引發不少爭議。



停車困難度最高的台北市區,停管處幾乎每天都會接到五十通電話抱怨身障車輛久停路邊停車格,交通局長林志盈指出,除身障車輛久停問題,還有領有身障識別證的市場攤販,直接就將車輛停在停車格內營業,都不符合當初優待身障者停車的原意。



台北市停管處去年以開立零元繳費單方式,蒐集完整身障停車識別證使用情形,結果令人大吃一驚,因為全年度原本約三十億元的停車收入,其中竟有四.二億元,都是花在佔全市比率不到百分之五的身障停車識別證上。



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去年統計身障停車識別證的使用情形發現,身障者平均停車時間約四.四小時,比一般人一.二小時的停車時間要長許多,且全市兩萬多格路邊停車位,有快兩成被身障停車證使用超過五個小時,其他人幾乎都沒有機會使用。



副處長謝銘鴻則說,一九八九年起提供身障者免費停車措施時,全北市才只有七百部身障車輛,但現在身障停車識別證和車牌已超過三萬五千張,成長超過五十倍,確實需要調整。



林志盈說,根據使用習慣,免費四小時的路邊停車時間,符合多數身障者外出需求,像是訪友、洽公,甚至看場電影都足夠,且路邊停車格主要是讓民眾臨時停車使用,不能被當成免費車庫使用,身障者若要長時間停車,應承租路外停車場,才能兼顧一般民眾與身障者的停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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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奕岑     攝影:王經綸 林意傑    台北     報導

台北市建國北路下午發生女收費員遭撞死的意外,肇事的黃姓男子說,他原本是坐在副駕駛座,看到收費員來開單,好心幫朋友移車,但因為不熟悉車輛,誤把油門當煞車,才撞上收費員,但由於撞擊過於猛烈,女收費員被夾在兩輛車中間,送醫後宣告不治。


車禍現場,地上血一大灘,被撞的銀色休旅車,左後方車燈玻璃碎,而肇事的黑色轎車車頭全凹陷,肇事的黃姓男子第一時間被警方留在現場,進行酒測。員警:「含,吹氣,來來來。」


肇事黃姓男子:「完全是不小心的,真的,她來開單,我出自好意,要把朋友車子移開,可能不了解他車的狀況,就把她撞上去了。」


巨大的撞擊聲,讓在附近辦事情的車主連忙趕回來,發現出事,焦急萬分。車主:「可能不熟悉(車子),可能不小心把煞車當成油門,那剛好太太就在前面。」


好端端的停車在路旁,怎麼會出車禍?原來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的黃姓男子看到收費員要來開單,想把車移走,省一點停車費,結果卻意外撞上前方的女收費員,女收費員被夾在兩輛車中間,當場血流如注,送醫前沒有呼吸心跳。


49歲的李姓收費員,服務已經15年,家中有2個孩子,都靠她維持生計,每天固定從早上7點開始工作,原本再2小時就可以下班休息,但卻遭此橫禍,案發現場,只見她平日慣用的腳踏車,孤零零的被擱置路邊,失去了主人,再也無法走那條回家的路。







省20元停車費 BMW「暴衝」夾死收費員














被害人李青芳腳踏車也被撞得車體扭曲。(記者吳岳修攝)
肇事BMW洪姓車主(中)與肇事駕駛黃雲飛(左)案發後向警方解釋肇事狀況。(記者吳岳修攝)
台北市建國北路發生停管處收費員遭轎車撞死事故,地上留有大灘血跡,警方正針對前後兩輛肇事車輛採證。(記者吳岳修攝)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只為了省區區20元停車費,竟不小心將正要開單的路邊女收費員活活撞死!


坐車內看見收費員


昨天下午,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收費員李青芳正要對一輛BMW開出收費單,坐在車內副駕駛座的男子黃雲飛(見上圖左,記者吳岳修攝)想幫車主省20元停車費,於是移座要開走車,不料踩油門過猛,竟暴衝猛撞站立車前的李女,且將她一直推擠到前車的車尾,李女被夾在兩車之間,當場吐血,送醫不治。


想移車幫友人省錢


警方調查,擔任保險業務員的44歲男子黃雲飛,昨天下午搭洪姓友人的黑色舊型BMW7系列轎車,赴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洪某將車停在停車格後離開去處理事情,黃某則坐在副駕駛座等候。


警方指出,下午1時25分,49歲的收費員李青芳頂著大太陽,騎腳踏車沿路開收費單,李女站在BMW轎車右前方,抄記車號準備開單,黃某見狀,認為只要開走,就可幫朋友省下半小時20元的停車費,於是鑽到駕駛座打算移車,卻因對車輛操控性能不熟,致誤踩油門過猛,加上方向盤往左打的角度不足,致右車頭猛烈撞上李女,將她連人帶腳踏車,頂著向前暴衝,撞上前方停車格內的銀色休旅車才停止。


油門踩太猛要人命


警方表示,李女硬生生遭兩車夾擊,當場傷重吐血,雖緊急送馬偕醫院急救,一小時後仍因嚴重內出血而宣告不治,洪姓車主聽聞異聲趕回停車處查看,當場傻眼,肇事的黃某也嚇得六神無主,被警方帶回偵訊。


黃某向警方供稱,他領有大貨車駕照,平日常開福特自小客車上路,昨天是臨時決定幫友人移車,但因對BMW轎車的性能不熟,誤踩油門過猛而撞上李女,當時他嚇慌了,不斷拉手煞車,還緊急換檔倒車,擦撞後方的小客車,他懊悔自己操作失當,也對李女及家屬很抱歉,「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絕不會逃避」;檢察官複訊後,諭令肇事的黃雲飛10萬元交保。


李女的同事聞訊,事後趕往現場查看,得知李女不治都很難過,張姓同事說,李女在停管處工作15年,平日工作認真,個性低調好相處,育有2子,其中一子還擁有醫學院高學歷,正在當實習醫生,沒想到還沒開始享福就發生不幸,令人感嘆。







撞死收費員 肇事者嗑頭致歉 【2011/6/24 22:30】 


〔中央社〕黃姓男子昨天下午為了省區區新台幣20元的停車費,駕駛友人BMW轎車移車時不慎撞死李姓女收費員。黃姓男子今天下午到女收費員靈前上香,並一連磕了20多個響頭致歉。

肇事的黃姓男子在友人陪同下,今天前往設在國軍松山醫院的靈堂,上香外還磕了20多個響頭,頻頻向家屬道歉,並表示願負起責任,但頓失親人,包括李女的兩個兒子難耐悲傷情緒,大聲斥責。

李女的82歲老父與弟弟今天透過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張茂楠,協調撫卹金發放事宜。張茂楠表示,停車管理員為高風險工作,市府卻未主動替他們加保意外保險,盼能藉由這個慘痛教訓,重視停管收費員工作安全。

這起事故發生後,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專簽依因公殉職辦理撫卹,合計給予李女家人新台幣224萬元補償金。由於李女和同在停管處工作的先生已於3年前離婚,針對撫卹金發放事宜,將待家屬協調後才會撥款。

44歲的黃姓男子昨天下午1時多搭乘洪姓友人所駕駛的BMW轎車,前往台北市建國南路2段處理事情,洪男將車停放在停車格後前往附近辦公大樓,留黃姓男子待在車上等候。事故發生時,李姓女收費員騎乘腳踏車到洪男停車處,打算開單收費,黃男想要替友人省下20元停車費,準備移車離開時,因不熟悉車況,誤把油門當作煞車踩,車輛直衝李女,經送醫不治。






【民視即時新聞】台北市23日下午發生49歲李姓收費員遭轎車撞死的意外,24日肇事者黃先生在議員及朋友的陪同下,前往靈堂上香致意,並向死者磕頭認錯,但死者高齡82­歲的老父親,想起肇事者為了省下20元停車費,將她寶貝女兒活活撞死,老淚縱橫,根本無法原諒肇事者。 面對死者親人的指責,肇事者在靈堂前還是不斷的磕頭認錯,雙手合十,請求原諒,而死者的兩個兒子也在父親的陪同下趕來上香,但一見到肇事者忍不住悲傷,放聲痛哭並痛毆肇事­駕駛,因為再多的道歉補償,也換不回他們親愛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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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催繳費 臺北市臺中市比台南貴2倍




台灣新生報 

同樣是路邊停車收費催繳,台中市收的工本費是台南市二倍,而且同是直轄市,民眾向市議員李麗華爆料交通局坑人,李麗華舉行記者會,要求交通局重視。


家住太平區樹德五街的陳先生,在三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廿八分於五權西三街路邊停車,只停四十分,但忘了到超市繳停車費,四月廿六日收到台中市交通局催繳單,停車費三十元、工本費五十元,共八十元,限五月十四日前到超市補繳。



陳先生的太太則在三月廿七日到台南市勝利路,也是路邊停車,是停一小時,同樣未繳停車費,在四月底也收到台南市政府的催繳單,停車費一小時才廿元,比台中市少十元,工本費廿五元,共繳四十五元。



陳先生收到兩張同是直轄市路邊停車催繳單,經比對才知台中市就工本費來說,是台南市的二倍,簡直是坑人,因此向太平新光里長游癸龍、市議員李麗華爆料,指責台中市交通局搶錢,除停車收費比台南貴,連工本費也是台南的二倍。



李麗華表示,不要以為這只是小錢,每年路邊停車收費及催繳不少,民眾能省則省,交通局應就停車收費金額、催繳工本費作檢討。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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