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職工因公死亡撫恤大小眼 , 停管處將人命秤斤論兩 草率慰問120萬 兩親兒淚崩嗆郝龍斌 踹共!! 停管處收費員李青芳於6月23日在建國北路2段執行公務中遭『省錢爆衝冒失鬼』當場撞死,當時各界紛紛表達關心哀悼之餘,台北市議員張茂楠事後仍召開記者會要求肇事者至死 者靈堂前磕頭道歉,並要求交通局、停管處立即對家屬進行慰問撫恤以利喪葬事宜辦理無礙。當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當場亦信誓旦旦表示將『從優撫恤』,如今『從優』之詞言猶在耳 ,事實上根本是一切依低標從簡!因公意外喪命服務近15年的市府職工李青芳,將於7月17日由家屬辦理告別式的前夕,大兒子初福傑不捨泣訴:「台北市政府各單位職工因公死 亡的法規不明確、撫恤標準完全不同,讓一個認真服務近15年的媽媽,同樣賠上一條命,卻立即被無情的分出貴賤!」 張茂楠議員深入了解後發現,民眾同樣在台北市政府的單位擔任職工後,若不幸因公殉職,同樣交出一條命,真的有不同的「計價」方式,讓頓失至親的家屬無法接受的是,環保局、 警察局及停管處對職工因公死亡的撫恤真的是差郝大!在撫恤慰問因公死亡的員工部分:警察局發與至少37.5個月的薪資做撫恤,各項慰問金約230萬~300萬,加上喪葬補 助、互助濟助金等約可領有640萬元~1480萬元。環保局以40個月的薪資作為因公死亡撫恤金,加上120萬至300萬元慰問金、執行勤務死亡濟助金、喪葬補助等約有4 76萬元。但是李青芳服務近15年的停管處,慰問金發與最低標120萬,第一時間慰問金5萬元,雇主職災補償差額11.5萬,撫恤金是0,喪葬補助是0,連遺屬撫卹金也省 略不發,僅可領約136.5萬元之因公職災給付,與警察局發與的最低標仍有5倍的差距。 張茂楠指出,依照台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工作規則」增訂第56條之1之規定:「本處勞工因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遺屬撫恤金。」,李青芳長年於市有道路上面臨不可預期的路 況執行危險職務死亡,卻與在上班時間內因意外死亡者得到的慰問金相同,邏輯何在?郝市府非但未比照警察局或環保局等單位為該職務投保意外險,一但因公殉職,郝市府也不發與 遺屬撫恤金,還叫人家「自己拖去埋」(不給喪葬補助)真是太夭壽!死者李青芳兩個才自學校畢業的兒子控訴不公,並提醒郝市長,媽媽的命真的不卑賤...
收費員因公死亡慰問金低 議員斥停管處冷血
【2011/7/8 11:58】
停管處表示,停管處收費管理員屬臨時人員,環保局清潔隊員屬編制內員工,警察人員是編制內正式公務人員,因身分不同,三類人員因公死亡所適用撫、保險法令及發給標準都不同。
張茂楠表示,撫恤慰問因公死亡的員工部分,警察局發與至少37.5個月薪資做撫恤,各項慰問金約230至300萬,加上喪葬補助、互助濟助金等約可領有640至1480萬元﹔環保局以40個月薪資作因公死亡撫恤金,加上120萬至300萬元慰問金、執行勤務死亡濟助金、喪葬補助等約有476萬元。
收費員因公亡 市府撫卹遭批大小眼
2011-07-09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李姓女收費員上月廿三日在建國北路一段開繳費單時,不慎被欲閃躲停車繳費單的BMW轎車撞死,事發迄今賠償還沒談妥,八日市議員張茂楠陪同死者的兩個兒子,抨擊市府「賠償大小眼」,母親因公死亡,領的錢竟比環保局清潔隊員低,很不公平。 死者兒子痛批,同樣因公死亡,停管處僅賠家屬一百卅六點五萬元,沒有喪葬補助費,甚至連意外險都無加保;同樣在道路上工作的環保局隊員,除四十個月薪資的撫卹金外,再加上一百廿萬元慰問金、喪葬補助等,至少可獲六百四十萬元。 張茂楠痛批,同樣在市府工作,「難道環保局的人命比停管處值錢?」同樣是台北市,但不同局處給予員工因公死亡賠償金標準,竟有如此大差別,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停管處長張哲揚解釋,市府對李姓收費員身亡十分遺憾,但她為臨時人員,非正式公務人員編制,無法比照技工、工友給予一定比例薪資的撫卹金,但包括專案簽報市長的因公慰問金在內,家屬共可領得三百四十四萬元。 至於保險部分,張哲揚解釋,並非該處不保,而是除非執行特殊勤務,如深入災區救災,否則所有任職政府人員依法均不能以公款加保民間保險。
收費員因公殉職沒撫卹 家屬批北市府大小眼
中廣新聞網 / 林麗玉 2011/07/08
台北市一名停車收費員,上個月23號執行開單勤務,被民眾非蓄意駕車爆衝身亡,家屬辦理後續職工撫卹,竟發現北市府沒有將停車管理員列危險工作,慰問金只有120萬元,更沒有撫卹金,北市議員質疑,相較於警察、清潔員的死亡撫卹,警察最多可以領到640萬到1280員,不過因公死亡的停車收費員竟只能領136萬,當初市府說從優撫卹,家屬質疑,根本就是基本的撫卹,質疑北市員工死亡慰問撫卹標準不一,根本不公平。(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停車收費員李青芳,上個月23號,在建國北路值勤時,被一名為了省20元停車費的民眾,非蓄意駕車爆衝身亡,當時停車收費員當場死亡,家屬最近辦理慰問撫卹,竟發現當初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從優撫卹,不過辦理之後,才發現母親的慰問金是最低標的120萬元、撫卹金是零、喪葬補助也是零,如果加上第一時間的慰問金5萬、加上職災補助差額11.5萬,總共只能領到136.5萬元,市議員張茂楠之質疑,相較於員警及環保局清潔人員,撫卹慰問因公死亡員工,警察局撫卹金最少發37.5個月、各項慰問金約230-300萬元、加上喪葬互助濟助金等,可以領到640-1280萬元不等,清潔人員則可以領到476萬元左右,家屬質疑,為什麼市府說從優撫卹,其實到頭來只是基本的撫卹,質疑為什麼北市府員工撫卹慰問標準不一。
甚至家屬更質疑,母親是停車管理員,在大馬路邊工作,常無法注意後方來車,停管處竟沒有將停車收費員列為危險職工,甚至沒有幫停車收費員保險。台北市停管處主秘詹政良回應,由於現有相關職災法令規定,只能幫因公殉職的收費員申請到120萬元慰問金,也希望未來法令,可以將停車收費員列危險職務,台北市人事處科長劉欽釗回應,之所以李姓收費員無法申請到較高撫卹,最主要癥結是因為屬臨時人員殉職,身分不同適用法令不同,相較於正式職工員警、清潔人員,才無法申請到較高的撫卹金額。
郝龍斌當初怎麼說...
最後消息:在議長吳碧珠協助下,李青芳家屬終於領到1975000元職災補償金,請注意這筆錢仍然不是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