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與台北市議員林奕華昨天聯合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濫權撤銷工會選舉結果,違反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委員會決議,拒發訴訟費補助,卻被勞委會、北市府訴願會認定違法,顯示蘇盈貴濫權、踐踏勞工,要求「不站在勞工立場的勞工局長」下台。

蘇盈貴則強硬發表聲明,指他是因勞工訴訟「顯無勝訴之可能」,因此認為「無補助之必要」,表明自己是依照工會法,反控4名工會幹部「選在假日出勤」、「支領雙倍薪水」,強調自己依法行政。


被指涉的工會幹部朱嘉英也出示存摺、停管處核發的全勤獎狀,證明自己沒多領錢且努力工作,她質疑蘇盈貴在法院仍審理官司時,未審先判,違反審核委員會決議,拒絕核發要保障勞工沒收入時打官司的補助津貼,還惡意抹黑她,打壓勞工,根本不適任勞工局長。


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委員韓仕賢、曾任委員的律師詹文凱說,蘇盈貴身為召集人、本應主持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委員會開會,每次開會卻都說,「尊重委員專業意見」,開會沒多久就離開,也不站在勞工立場替勞工講話,這次竟然在事後違反委員會決議、拒發補助,根本藐視該委員會。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成員則演出行動劇,諷刺蘇盈貴是「蘇大刀」,只會拿著大刀砍勞工,打壓工會。


林奕華說,勞委會、北市府訴願會都已認定勞工局違法,雙雙撤銷勞工局的決定,但蘇盈貴仍堅持己見,日前還在議會聲稱若勞委會二度撤銷他的決定時,會辭職下台,她呼籲「有肩膀的蘇盈貴要記住自己的承諾」。



 


 


基金補助,「不照顧」特定案例




新新聞 /  2010/01/06      *文/張世文


蘇盈貴帶頭踐踏勞工權益?
審核小組委員韓仕賢指出,從他擔任委員以來,每一任的勞工局長都以委員的身分參與會議,即使個人對個案有意見,也祇能與其他委員溝通影響決議,「從來沒有一個局長像蘇盈貴一樣,用主席的權威來干涉委員的決定。」


「歡迎各行各業來台北市打拚,勞工局永遠陪伴您。」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高掛的兩行文字,宣示著維護勞動者就業權的最高指標;但當面對市府員工提出的勞資糾紛案件時,本來應該是「勞工朋友」的勞工局,卻立場陡變?


為了在發生重大勞資爭議時,協助處於經濟弱勢的勞工,馬英九於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設置「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與雇主訴訟的勞工訴訟費用、裁判費用及訴訟期間的生活費用。設置權益基金的自治條例,第一條就開宗明義指出,「為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福祉,特設置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


這一個專為保護勞工就業權益設立的基金,光是九十八年上半年就補助超過金額一百三十七萬、共十六件的勞資爭議訴訟案件,可以說是陷入困難勞工的救星,但這個立意良好的基金,在勞資爭議當事人變成被市府解雇的工會員工時,做法卻完全變調。據瞭解,這樣轉變的主導者,就是一直自稱支持工會的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


局長大筆一揮 刪掉裁判費及律師費
這樣的爭議,主因起於二○○七年十月,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等幹部申請工會會務公假,停管處不但拒絕准假,並以曠職為由,一口氣解雇四名停管工會幹部;由於朱嘉英等人認定遭到停管處不當解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並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裁判費、律師費及生活費用。


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小組召開會議,核准補助該案的生活費、裁判費及律師費,但就在決議送到蘇盈貴手上後,卻變成僅補助生活費用,裁判費及律師費就這樣消失無蹤。


這樣的結果,讓參與基金審核的委員相當驚訝。審核小組委員、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韓仕賢就指出,他自從二○○三年參與審核小組工作以來,從來沒看過勞工局長否決審核小組決議的前例,「雖然蘇盈貴是審核小組的召集人,但小組決議一直以來都是合議制的,局長一人的意志,從來沒有凌駕委員決議之上的例子!」


由於勞工局的決定與審核小組的決議有極大落差,朱嘉英等人於九月二日,向台北市訴願會提起訴願。勞工局就此答辯,認為由於該案一審敗訴,未來亦「顯無勝訴之可能」,加上基金審核小組為勞工局「諮詢單位」,「其決議勞工局並不受其拘束。」但勞工局的說法,並未說服訴願會。


訴願會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撤銷勞工局的處分,要求其於五十日內另行適法處分。訴願會認為,由於基金運用自治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原處分機關為審議補助案件,「應」設立審核小組審核,同時經審核小組同意的案件,勞工局應予申請人訂立書面行政契約,因而認定勞工局是否受理權益基金補助申請案,應依該條規定以審核小組決議為准否之處分,「本件原處分機關(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未依審核小組核予訴願人等三人裁判費、律師費及生活補助費之決議內容,逕為否准裁判費、律師費之處分,已違反前開辦法規定。」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1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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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6月實施單車佔用人行道拖吊制度,才幾個月已有百輛自行車,在停管處無人領回,台北市議員林國成1日前往現場會勘並質疑,目前領回還不需罰鍰、保管費用,但領回率這麼低,未來全面實施單車違停拖吊,勢將造成停車場單車大爆滿,呼籲市府應先做好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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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使用率未達5成 都是賠錢貨


【中國時報/2007.09.04/陳函謙】 北市26處停車場營運狀況不理想,停管處表示,部分停車場規模小、人事成本高,要賺錢本就不易;也有停車場雖然供不應求,但在鄰里壓力下,月票都採低價策略,造成虧損。此外,不少民眾不願負擔停車費,在巷弄內或路邊黃線停車,使部分停車場使用率難以提升。


停管處表示,機械停車場設備維護不易、又需要較多人力,即使使用率高也不敷支出,幾乎全數虧損。


另不少社區內停車場,儘管月票、夜票供不應求,但價格便宜,停車場很難賺到錢。如八德、社園、承德、文昌國小和辛亥國小等。


據統計,九十五年度北市70處路外停車場營收共15億元,淨利約4 億3000萬元,賺錢的停車場都在商業區,如峨眉停車場一年盈餘700 0多萬元,府前停車場5300多萬元,洛陽停車場也有3600多萬元。停管處表示,使用率在5成以下,都會降低費率、調降月票價格,如府前、峨眉等停車場,下班時間一片冷清,夜間月票促銷價僅500元。


官員表示,停車場被視為公共建設,里長施壓要求興建,民間投資意願不高,政府負擔益發沈重;大眾運輸普及,民眾購買汽機車時就應將停車成本考慮進去,一味要求政府蓋停車場滿足社區需求,又要壓低停車費,里民折扣、月票優惠等七折八扣下來,費率結構遭扭曲,私人需求由全民買單,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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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停車場虧損2億 遭糾正
































使用率低於五成的停車場

停車場名稱

停車費率

原因
市民大道中山段(公園路、金山北路間)

20元/小時
全天月票3600元
夜間月票1200元
日間月票2400元


進出步行距離遠,車位達1000個格位,使用率偏低。
濱江國中地下停車場

20元/小時
全天月票2500元
夜間月票1000元
日間月票1500元


新開場一年,周邊住宅仍不多,且多自備車位。
府前、信義廣場、松壽地下停車場

日間:20元/小時
夜間:10元/小時
全天月票4800元
夜間月票500元


位於商業區,夜間停車率偏低。
峨嵋立體停車場

平日:40元/小時
假日:50元/小時
全天月票4800元
夜間月票500元


位於商業區,夜間停車率偏低。

資料來源:北市停車管理處

【中國時報/2007.09.04/劉添財】北市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度市府非營業基金發現,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管理的26處路外停車場連續2年累計虧損達2億8593萬餘元,其中文昌國小等9處停車場每年發生虧損數逾500萬元,加上近五成路邊停車格尚未納入收費管費等,遭到審計處糾正。


至於市立聯合醫院經營績效部分,審計部調查發現,九十五年門診人次持續減少;全民健保核減率較同儕醫院偏高,要求聯醫深入檢討改進。


北市府現有21個非營業基金,經過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總決算時發現諸多缺失,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部分,著墨最多。審計處指出,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勞務收入預算編列欠覈實、公有路邊(外)停車場經營管理未盡妥適,該基金連續5年勞務收入均較預算減少逾5億元,且差異數達10%以上,預算編列顯欠覈實。管理員收費作業 欠缺管理


審計處在審核報告上也指出,停車管理處辦理PDA設備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建置路邊悠遊卡計時器及路邊勞務委託開單等業務,現仍有近五成路邊停車格尚未納入收費管理;迄未依原訂計畫推動路邊委託民間開單業務;管理員收費開單作業欠缺妥適管理措施;路邊悠遊卡計時器使用率偏低,均有待檢討改進。


另外,審計處審核九十五年度決算也發現,北市市場開發基金短列巨額應負擔之土地租金費用,未能忠實反映營運成本及績效;北市獎勵民間投資基金業務計畫執行績效欠佳;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補助私立學校辦理各項採購案之採購作業,未依規定辦理;捷運固定資產重置計畫之執行未盡完善等缺失,均有待檢討。


在4個營業基金績效部分,審計處指出,台北市動產質借處,用人成本逐年增高,影響營運績效,整個用人成本已占營業費之80%以上;自來水事業處辦理溫泉事業連年虧損,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度虧損分別為174萬、751萬、1423萬元,虧損持續擴大,問題關鍵在於溫泉使用費之計算依據仍未合理反映成本,市府應列管注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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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內 北市路邊停車格全收費


【中國時報/2007.09.05/劉添財】 台北市開車族要注意了!北市府交通局長羅孝賢昨日宣布,台北市所有路邊停車格將在三年之內全面收費,停車收費業務並將委外辦理,希望藉此鼓勵市民多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減少小客車的成長。根據市政府的估計,目前未收費的路邊停車格超過二萬格,以士林、內湖居多。


羅孝賢同時指出,未來除非經過審慎評估且獲居民共識外,市府將不再興建公有停車場,以免供需失衡、公有停車場虧損事情再發生。


北市審計處糾正北市停管基金管轄的二十六處公有停車場,連續兩年已虧損二億多元,經本報報導後,昨日在市政會議引起熱烈討論。


代理市長職務的副市長林崇一指示交通局,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務必在最短時間之內,要提出對策。


連續二年 公有停車場虧二億


羅孝賢先就公有停車場虧損提出說明,他說,發生虧損的公有停車場大多位於老舊社區,由於停車需求多在夜間,居民又要求優惠,但白天停車場幾乎沒有車輛停,因此才會發生虧損,這屬於政策性的決定,「市府的政策不能以盈虧做為唯一的考量」,還要有服務的目的。


羅孝賢表示,基於推動大眾運輸系統,未來市府將以不再興建公有停車場為原則,因為少數人的停車需求不該由全民買單,除非停車需求經過審慎的評估且獲得當地居民高度的共識,市府才會考慮是否再興建停車場的問題。


至於另受審計處糾正的路邊停車格收費問題,羅孝賢強調,目前北市還有二萬多格路邊停車格未收費,主要係因收費人力不足,未來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將以委外方式辦理,可望在台北市長郝龍斌任期內,完成全面收費的目標,儘管現有停管處收費員工會反對委外,但交通局會加強溝通,政策目標不會改變。


缺收費員 將以委外方式辦理


羅孝賢指出,交通局近期將依審計處的建議,逐步將未實施收費之路邊停車格位納入收費,由西門町開始試行路邊停車委託民間收費,希望能藉此有效經營停管基金,提昇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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